学生宿舍管理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整洁、安静、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局面,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入学后,须凭入学通知书、学费交纳凭证和宿舍家俱押金等收据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入住学生宿舍,未经素质导师和学生宿舍管理科同意,不准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宿舍或床位。 三、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出国学习,必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退房待续(证明无损坏无丢失家俱,无拖欠水电费,方可领回宿舍家俱押金)。 四、凡属学生宿舍公物、家俱、不准拆除和擅自搬离学生宿舍,不得在家俱上刻写和敲打。 五、要树立节约观念、注意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白天尽可能不用电,少用电。 六、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拉电线、拉网线。 七、学生要讲究文明整洁,搞好寝室卫生,值日生必须在每天起床到上午上课之前,午餐到下午上课之前,将寝室垃圾倒入楼层的垃圾桶内,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八、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从窗口乱丢废纸、果皮、倒水,不准在墙壁上乱贴大小字报、广告、或乱写乱画,不准在走廊上打球、溜冰等,不准在房间、走廊、厕所、洗漱间等地方烧废纸或烧煮食物。 九、严禁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打架斗殴、哄闹、敲盆、摔瓶、酗酒和赌博,不搞封建迷信,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十、学生宿舍在午休、自修和熄灯后必须保持肃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放收录机和跳舞娱乐等。 十一、 住宿舍的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宿舍楼晚上十点三十分锁门,周末或假日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十一点,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进行登记;宿舍楼晚上十一点熄灯,周末或节假日通宵供电,夏季视天气情况适当延长。 十二、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遇有特殊情况需留宿外人,必须经素质导师许可,并进行留宿登记。一般情况,留宿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十三、严禁在宿舍放烟花、燃鞭炮、严禁将有毒有害易燃物品存放学生宿舍。 十四、注意防盗,遇有陌生人混入学生宿舍要查问,不急用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凉干的衣服、鞋子要及时收入房间放好,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十五、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男、女生不得互串,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须出示有照片的证件,经学院党总支或学生宿舍管理科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在预定的时间内离开,进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个小时。 十六、每个学生配一把房间钥匙,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他人,丢失后及时要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十七、每间宿舍选出寝室长一人,负责本宿舍卫生和管理工作,健全宿舍值日制度。
十八、负责宿舍楼内卫生的勤工助学同学要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楼栋内卫生工作,保持楼内清洁。
十九、素质导师、宿管会成员要尽职尽责,每周至少查寝一次,素质导师应经常到学生宿舍内同学生交流、谈心。 上列规定,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学生宿舍管理科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没收违章器具,对不服管理,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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